教研资讯江苏昆山教育局2026年教师招聘公告(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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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昆山教育局2026年教师招聘公告(第二批)

2026年8月17日13 次阅读

  根据《关于实施银龄讲学计划工作的通知》(苏教组〔2024〕3号)文件精神,为充分发挥优秀退休教师的教学经验与专业优势,进一步充实全市直属中学师资力量,优化教育教学队伍结构,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银龄讲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计划

  招募单位为昆山市教育局直属中学,具体招募单位、学科、人数等详见《2026年秋季昆山市教育局银龄讲学教师招募岗位表(第二批)》(附件1)。

  二、招募对象

  面向全国招募优秀退休教师,申报人员退休前需在普通中学、教科研训机构从事对应岗位一线教学工作(含校级领导、专职研训员),户籍、地域不限。

  三、招募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恪守师德规范,业务能力突出,爱岗敬业,热爱教育事业。

  (二)身体健康,能够全面胜任招募单位安排的教育教学工作;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报名时未达法定退休年龄,上岗前可完成退休手续办理的人员亦可报名。退休未满3年人员优先录用。

  (三)原则上具备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部分紧缺学科岗位,根据招募单位实际情况可放宽至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须持有与申报学段、任教学科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

  (四)教学经验丰富,获评骨干教师及以上称号、获得大市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类奖项者优先;同等条件下,熟悉本地现行教材体系人员优先考虑。

  (五)符合各招募单位申报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岗位职责及要求

  (一)主要承担学科教学工作,同步参与听课评课、公开课、研讨课、专题讲座等教研活动。

  (二)发挥示范、引领与传帮带作用,指导青年教师提升专业能力与教学水平。

  (三)根据招募单位工作安排,可承担班主任工作,协助开展教育教学管理,助力学校办学质量提升。

  (四)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单位各项规章制度,严禁从事有偿家教、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严禁为校外培训机构及个人介绍生源。

  五、招募程序

  (一)自主申报

  1.申报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8月21日。

  2.材料要求:请将以下材料整理为PDF格式,发送至招募单位邮箱(邮箱地址可在附件1中查看)。

  ①本人签字确认的《昆山市教育局银龄讲学教师岗位申报表》(附件2);

  ②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③相应学段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

  ④退休相关证明材料;

  ⑤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及聘任证书;

  ⑥学历、学位证书;

  ⑦骨干教师称号、各类荣誉及获奖证书等佐证材料。

  (二)审核遴选

  1.资格初审。以申报人员提交邮箱的材料为审核依据。

  2.资格复审。初审通过人员,进入资格复审。申报人员按招募单位通知,持申报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现场复审,验原件,收复印件。材料不全、证件信息不符或不符合招募条件者,复审不予通过。

  3.考核遴选。复审通过人员,进入考核遴选。各招募单位结合对应学科专业特性、岗位实际用人需求,自主确定考核遴选的时间地点和组织形式。申报人员通过综合考核后,进入体检环节。招募单位同步与申报人员就岗位职责、到岗时限、薪酬福利待遇等核心事宜开展双向沟通协商。

  (三)体检考察

  统一参加由市教育局组织的体检,体检标准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者,开展从业准入核查,综合确定拟招募人选。

  (四)公示

  拟招募人选名单在昆山市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签订协议

  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劳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银龄讲学教师待遇按双方签署的《劳务协议》约定执行。

  (六)任前培训

  银龄讲学教师正式上岗前,由招募单位组织培训,并签署师德师风承诺书。

  六、待遇保障

  (一)银龄讲学教师服务期间人事关系、原享受的退休待遇不变。

  (二)银龄讲学教师服务期间,根据骨干称号、工作量等核定薪酬待遇(含购买意外保险费等),具体标准一人一议。

  (三)劳务协议期内因病因伤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本人医疗关系和有关规定办理。

  七、考核评价

  用人单位负责受聘银龄讲学教师的日常管理、年度考核工作。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奖励、协议续签的重要依据。受聘人员须服从招募单位工作安排,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对未按协议履行岗位职责、年度考核不合格,或因身体健康状况无法继续从事教学工作的人员,用人单位可依法解除劳务协议。

  八、纪律监督

  银龄讲学教师招募工作坚持“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57553129。

  本《公告》由昆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教育局咨询电话:0512-575321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