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第十四中学是“河北省园林式学校”、“全国百强中学”。多年以来,学校“以生为本”,给学生提供一个幸福成长的支点;“以师为根”,给教师一方发挥自我的空间,引导学生修身正己,激励广大教师自我超越。为进一步优化学校教师队伍,现公开招聘高中教师。
二、招聘岗位
语文、英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心理。
三、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责任心强,有奉献精神。
3、专业基础知识扎实,具有良好的教学实习经验,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以上(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4、应届毕业生为全日制本科师范类院校毕业生。在校学习成绩优秀、获奖学金及优秀毕业生称号者优先考虑。
5、往届优秀毕业生,具有教学工作经验者、能胜任班主任工作者优先考虑。有高三教学经验
四、薪资待遇
1、按国家规定缴纳保险,签订劳动合同。
2、执行国办教师工资标准,根据工作岗位、工作量发放绩效工资和岗位津贴。
3、学校提供住宿、班车、伙食补贴。
4、工资标准、福利待遇均优于河北省同类学校。
五、招聘程序
1、应聘者请将个人简历电子版发至邮箱,邮件名称为“姓名+学科+学历+毕业学校”。
2、学校审核后,电话通知试讲、面试,请保持电话畅通。
3、招聘流程为:试讲、面试。
4、试讲内容为高中必修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