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站

湖南省蓝山二中2016年公开招聘15名高中教师实施方案

日期:2016-01-22 浏览

  根据我县教育教学需要,经请示县委、县政府同意,我县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高中教师,为保证此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蓝山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副书记、县长秦志军任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黄永英,县委常委、组织部长蒋季红,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刘素萍,副县长吴新波任副组长;县人社、财政、编办、纪检监察、教育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廖国光兼任办公室主任;县人社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唐艳红,二中校长梁绍兴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招聘计划

  高中教师15名。具体职位及要求见附件1。

  三、招聘原则

  1、实行公开招聘,合同管理。

  2、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择优”原则。

  四、待遇

  经考试、考察合格并经正式聘用人员列入我县教育事业编制,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相关待遇。

  五、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85年6月30日至1998年6月29日期间出生)。

  6、具备各职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见《蓝山县2016年招聘高中教师考试职位表》)。

  7、无违法、违纪及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六、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人才引进与招聘考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宣传发动、报名、笔试、试教、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宣传发动

  2016年1月底前到湖南师范大学、湖南科技大学、衡阳师范学院、湖南科技学院、吉首大学等院校网、蓝山教育信息网、蓝山政府网及蓝山电视台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

  1、网络报名

  报考人员将本人的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等级证扫描的电子档,以及《报名登记表》、半身电子照片打包后发送邮箱地址:hnlsdzg@163.com。

  《报名登记表》下载地址

  网上报名的考生,于3月24日持相关原件在蓝山二中现场验证。

  2、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3月7日—11日。

  报名地点:蓝山二中办公室

  联系电话:0746-2213405(蓝山二中办公室)

  18608463148(邓老师)

  报考人员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等级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并填写《报名登记表》(附表2)。工作人员现场采集报考人员照片信息。

  2016年应届毕业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学校签署意见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毕业证书、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复核时间最迟不超过2016年6月30日,逾期,取消录取资格。

  对报考人员的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聘用时资格终审,并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

  招聘职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小于1:5,报名人数达不到1:5的比例,相应调整招聘计划。

  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登记表》上的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者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考生应全程保持有效通迅工具的畅通,因通迅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本次招聘不收考生报考费,招考所需经费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三)考试

  采取笔试和试教相结合的形式进行,笔试、试教均采用百分制。按笔试成绩占50%、试教成绩占50%,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小数点后均保留两位数)。

  1、笔试:

  报考人员持身份证于2016年3月24日到蓝山二中办公室领取准考证。2016年3月25日持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参加笔试。

  考试时间:2016年3月25日上午。语文学科考试时间为9:00-11:30;其它学科考试时间为9:00-11:00。

  考试地点:蓝山二中科技楼一楼电教室。

  考试内容:现行高中教材相应学科教育基础知识。

  成绩公示:2016年3月25日晚10:00在蓝山教育信息网公示。

  2、试教:

  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数1:3的比例确定试教对象。如出现末位入围试教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则并列入围试教。对参加试教的人员未达到试教比例又无递补对象的,试教对象可按实际人数确定。对试教时形不成有效竞争的职位,试教人员的试教成绩应不低于60分。备课时间30分钟,试教时间20分钟。

  试教时间:2016年3月27日上午7:30;

  试教地点:蓝山二中科技楼多媒体电教室。

  试教内容:相应学科的现行高一教材。

  (四)体检

  根据试教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

  体检标准和方法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教师岗位要求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者,则按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递补不得超过两次。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主要是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文件和本方案规定的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的重点是查阅报考人员的档案,了解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现实表现等情况以及有无违法、违纪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现象等。同时对报考人员将来能否在蓝山县长期从教作深入了解。如考察对象不符合要求被取消资格而出现岗位空缺时,不再递补。

  (六)预录取名单的确定

  从考察合格人员中,依据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预录取人员。

  (七)公示

  笔试、试教、体检、考察等各个阶段的工作完成后,其结果均在蓝山政府网、蓝山教育信息网公示。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确定考察合格拟聘用人员,由县教育局到县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相关的正式聘用手续。一经聘用,必须在蓝山县服务九年,否则不予调动和调档(如与国家政策相抵触的按国家政策规定执行)。

  (九)其它

  1、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缺少其中任何证件的人员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

  2、对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应聘者按《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文件中相关规定处理。

  七、解释权

  本招聘方案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746-2999093(县纪委执法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