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山市古镇初级中学教师招聘信息
中山市古镇初级中学教师招聘信息
因学校教育教学需要,经学校集体研究并报古镇镇党委、镇教育指导中心批准,决定面向全国自主招聘公办(在编)教师1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中山市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我校自主招聘教师工作方案,并公告如下:
一、工作机构
成立古镇初级中学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招聘工作报名和面试组织工作,并选择确定拟聘用人员;配合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中山市教育局做好教师招聘其他各项工作。
二、招聘原则
海纳百川,择优录用。坚持公开、平等、公正的原则;坚持以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评价标准的原则。
三、招考岗位及要求
|
任教 学科 |
专业 |
招聘人数 |
招聘 对象 |
学历 |
学位 |
其他条件 |
|
语文 |
A050101文艺学 A050102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A050103汉语言文字学 A050105中国古代文学 A050106中国现当代文学 |
1 |
应届毕业生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有深厚的中文知识和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 |
四、报名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优秀应届硕士(及以上)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3、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一致。
4、无违法违纪行为。
5、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项条件。
(三)具体条件
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普通话水平应达二级乙等或以上。
五、报名方式
将电子简历发送到702000600@qq.com邮箱或快递简历到中山市古镇初级中学。报名所需资料:个人简历(含相片、详细通讯地址、联系电话)、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明、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或电子文件。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资格。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13925327831。
六、报名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1月16日止。
七、考核方式
自主招聘教师的考核是在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的指导下,由我校具体实施。考核内容包括笔试、试教和面试。
1.笔试(权重为30分)
笔试内容为中学语文考试题目,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出题与阅卷由我校具体操作,镇教指中心全程参与指导和监督。
2.试教(权重为40分)
根据学科教学进度,同一学科采用“同课异构”形式,抽签决定上课年级、内容及班级。
3.面试(权重为30分)
面试采取同内容、同问题试讲、答辩等方式。由评委对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10分)、举止仪表(10分)及综合能力(10分)进行评分。
八、具体安排
1、自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1月16日止接受报名。
2、校长和学校负责人事工作的老师1月8、9、10号前往湖南师大和华南师大中文系研究生学院,接受学生投递简历,初步考核部分学生,收取材料。
3、审查材料后,学校通知三位学生参加面试。
4、面试时间:2015年1月22号
5、考核总成绩第一名,成为被古镇初中录取对象。
九、政审、体检及录用
我校成立政审小组对考核通过人选进行政治素质、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计划生育等情况进行考察,并进一步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政审通过者由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安排体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选,报政府审批。经镇政府审批通过的人员,即行办理有关签约入职手续。
十、纪律要求
1.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镇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全部过程,并接受社会的监督。
2.在报名、面试、笔试、体检、考察中应聘人员有舞弊或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3.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具体负责招聘的工作人员,在参与公开招聘事项时,凡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中山市古镇初级中学
二○一四年十二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