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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湖北华中科技大学招聘经济学院院长公告

来源:网络 日期:2014-01-24 浏览

  华中科技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涵盖理、工、医、文、管等多学科的综合性大学,是首批列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和“985工程”建设高校之一,综合实力位居全国高校前列。

  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院在张培刚、林少宫等老一辈著名经济学家的带领下,具有完整的学科体系、较强的师资队伍、较高的学术水平、浓厚的学术氛围、和谐的工作环境和一流的硬件设施。学院现有西方经济学国家重点学科,理论经济学和应用经济学博后站,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和统计学三个一级学科博士和硕士授予权(涵盖10多个二级学科专业)以及金融和国际商务两个专业硕士学位点,经济学、金融学、金融工程、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商务、统计学6个本科专业。

  根据学院发展的需要,现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院长。有关事项如下:

  一、岗位要求

  1.具有博士学位,教授职务(或国外知名高校进入终身系列的副教授),在国内外本领域有重要的学术影响和较高的知名度。

  2.熟悉高等教育规律,了解国内外高等教育情况,曾在国内外著名大学的院(系)、研究所或实验室担任过领导职务,具有较好的管理经验和组织协调能力。

  3.具有国际化的学术视野和引领本学科发展的办学思路。

  4.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敬业精神、创新意识和团队精神。

  5.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55岁,具有特别学术影响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岗位职责及工作目标

  1.全面负责学院的行政工作:制定学院发展战略,把握学科发展方向,争取学院在国内的领先地位,增强学院的国际影响力。

  2.人才队伍建设:聘期内应培养和引进一批具有较强学术影响力的学术带头人(包括“千人计划”、长江学者、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等)。

  3.学科建设:加强重点学科建设和学院团队建设,建设好学院的科研平台。

  4.教学质量建设:规范教学,提高教学质量,建设并继续增加国家级精品课程及教学团队,组织教学与课程系统改革并探索创新人才培养的新模式

  三、聘任期限和聘任待遇

  聘期为4年。在待遇、团队建设方面给予倾斜支持;提供相应的工资、岗位津贴及住房补贴;提供办公和科研条件等。

  四、应聘材料

  1.个人简历;

  2.任职与聘用证书,博士毕业与学位证书;

  3.近五年来的科研论文、学术专著、项目及获奖情况;

  4.对未来学院发展和个人科学研究的初步方案;

  5.经济学科三位知名专家学者推荐信和联系方式。

  五、应聘时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3月20日止。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中国 武汉 珞喻路1037号 华中科技大学 党委组织部

  邮政编码:430074

  联 系 人:刘利剑

  联系电话:+86-27-87542503

  传 真:+86-27-87542503

  E-mail: liulijian@mail.hust.edu.cn

  华中科技大学网址:http://www.hust.edu.cn

  经济学院网址:http://eco.hus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