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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创新探索“滴灌式”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

来源:《人民教育》杂志 日期:2025-11-27 浏览

近日,《人民教育》杂志以“黑龙江:创新探索‘滴灌式’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为题,报道黑龙江省深耕青少年法治教育,以制度为纲、课堂为基、实践为径、协同为要,构建起“滴灌式”育人新生态和全方位的法治育人屏障,走出了一条具有龙江特色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新路径。一起来看具体报道——

近年来,黑龙江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践行滴灌式教育理念,将法治种子播撒在青少年成长的每一个关键节点,用制度筑基、课堂革新、实践赋能与协同共治,构建起全方位的法治育人屏障,走出了一条具有龙江特色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新路径。

制度筑基:构建法治教育全域保障体系

黑龙江将制度创新作为法治教育的根本保障,通过顶层设计与责任闭环,推动青少年法治教育实现法治化、制度化、常态化发展。这一体系以高位引领为核心,以试点突破为引擎,形成了上下联动、协同发力的治理格局。

在顶层设计层面,省委、省政府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度融入法治教育顶层设计,把《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相关要求纳入《黑龙江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从法规层面明确了法治教育的刚性要求。通过部署开展“法治建设年”等系列活动,全省教育系统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宪法教育为核心,扎实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实现法治教育全域、全员、全方位覆盖。

作为教育强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综合改革“全面依法治教”试点省份,黑龙江构建了“纵向联动、横向协同”的试点推进机制。纵向层面,建立省市协调机制,统筹调动全省资源力量支持参与试点工作,定期组织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区县教育局、中小学校意见建议。横向层面,充分用好高校法学学科专业优势和决策咨询功能,建立专家研判机制。

课堂革新:打造分阶递进的育人范式

课堂作为法治教育的主阵地,黑龙江突破传统说教模式,构建了“学段衔接、学科融合、形式创新”的课堂教学体系,实现法治教育从知识传授到思维培养的深度转型。

在课程设置上,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要求,推进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构建了覆盖大中小学的分阶课程体系。中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中,结合学生认知规律有序嵌入宪法、民法典等基础法治知识,通过案例教学、情境模拟让抽象法条具象化。高中阶段聚焦法治思维培养,设置课程模块,深化对公民权利义务、社会治理规则的理解。高等教育阶段面向全体学生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相关公共选修课,结合专业特点拓展法治实践教学。

学科融合是黑龙江法治教育的另一大亮点。全省教育系统深入挖掘各门学科蕴含的法治教育内涵,推动法治教育元素全面融入各学科教学。在历史课堂上,结合中国法治发展历程,阐释全面依法治国的历史必然性;生物课程则围绕基因编辑、环境保护等内容,讲解生物安全法、环境保护法相关规定;语文课堂引导学生分析经典文学作品中的法治元素,让法治精神在文字品读中浸润人心。通过建立跨学科教研,开发法治教育融合案例,使法治教育自然融入日常教学全过程。

法治资源教室的建设为课堂革新提供了硬件支撑。黑龙江联合全国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推动全省125个县(市、区)建设“法治资源教室”150余个。这些教室创新设置法治之窗、互助体感游戏体验区等功能分区,并配套开展宪法仪式教育等特色活动,丰富了多元化、体验式实践资源。肇源县第一中学作为法治教育“三个课堂”建设试点学校,依托教室硬件开设“AI双师法治实践课程”,借助数字课程体验、人机智能互动等形式,引导学生通过模拟场景推演提升法治实践能力,有效突破了传统课堂的时空限制。

实践赋能:构建沉浸式法治体验生态

黑龙江将实践育人作为法治教育提质增效的关键抓手,通过阵地建设、品牌活动、实践基地三维联动,打造了多元化、体验式的法治实践生态,让青少年在真实场景中感悟法治精神、提升法治能力。

校园阵地建设实现了法治教育与校园文化的深度融合。全省大中小学全面落实依法治教、依法治校要求,将法治精神、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贯穿学校教育、管理、服务全过程。在制度层面,指导学校修订完善章程及配套规章制度,推动将党关于教育工作的主张转化为学校章程和制度安排,并有效融入教学、科研、管理各环节。在文化层面,常态化开展“开学法治第一课”,在入学仪式、开学典礼、校园文化节等重要活动中嵌入法治教育内容;鼓励学校利用宣传栏、主题招贴画、法治名言警句等校园文化载体,广泛宣传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例如,佳木斯市部分学校开展校园文化节,通过法治朗诵演讲比赛、“法润青苗 律动少年”青少年暑期法治运动会等活动,营造了“时时学法、处处守法”的校园氛围。

“润心行动”作为黑龙江法治教育实践的品牌工程,通过资源整合与机制创新,实现了大中小学法治教育一体化发展。省教育厅印发《青少年法治教育润心行动实施方案》,指导13个市(地)教育行政部门与设有法学专业的高校结对共建,形成“学科优势辐射+教育资源下沉”的共享模式。2024年6月,黑龙江大学与哈尔滨市联合成立的“大中小学法治一体化建设联盟”颇具代表性,联盟覆盖全市9区27所中小学,聚焦“课程体系衔接、法治师资共育、实践资源共享”三大核心领域,通过共同开发跨学段法治课程、开展师资联合培训等举措,打破教学学段壁垒。

在实践支撑层面,依托国家级“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的区域性辐射作用,全省已在政府部门、高校、社会组织中认定77个省级实践基地。东北林业大学生态文明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是其中的特色代表,该校结合生态学与环境法学交叉学科优势,创新打造“理论讲解+案例分析+场景体验”三位一体教育模式,借助模拟法庭、森林博物馆等资源,设计“模拟环境公益诉讼庭审”“森林资源保护法治巡讲”等沉浸式活动,还针对不同学段学生开发差异化课程,既深化青少年生态法治认知,更以“基地实践”为纽带,为大中小学法治教育一体化提供可落地的实践场景。

协同共治:织密未成年人法治保护网络

黑龙江打破部门壁垒,构建了“学校主导、家庭尽责、社会协同”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协同治理体系,通过机制创新将分散的治理资源整合为保护合力,形成了全方位、立体化的法治育人屏障。

法治副校长制度的规范化运行是协同治理的重要纽带。省教育厅联合公检法司等部门印发《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实施细则》,明确法治副校长职责,实现全省中小学校5200余名法官、检察官、警官、高校法律院系教师等法律工作者全覆盖。与传统兼职模式不同,细则建立了“选、培、管、评”全流程管理机制:在选拔环节,注重法律专业能力与教育沟通能力双重考量;培训环节,设置针对性课程体系,提升法治副校长的教学水平;管理环节,通过“一课一档”“一校一策”确保履职实效;评价环节,将学生满意度、法治教育成效纳入考核体系。

多部门联动机制为协同治理提供了制度保障。省教育厅联合省委组织部、省司法厅、省妇联等部门,以“统筹推进”为核心整合资源,遴选百节优质法治课程与短视频在全省大中小学推广,常态化开展“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宣讲,推进“法援惠民生・为未成年人办实事”行动。这些举措既以联动模式夯实协同治理的制度根基,更将法治教育精准融入青少年成长各环节。

在社会层面,与全国青少年普法网联合建立“全省未成年人学校网络保护信息平台”,组建包含法官、检察官、律师、心理咨询专家等在内的中小学生保护人员库,为未成年人提供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法律帮助和心理疏导。同时进一步完善家校合作机制,通过“家长法治课堂”“家庭法治实践作业”等形式,引导家长成为法治教育的参与者和示范者,推动家庭与学校同向发力、同频共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