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东阳市教育系统2025年南京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专场引进47名人才公
根据我市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依照《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相关规定,东阳市教育局、东阳市人力社保局决定赴南京师范大学和湖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开展优秀教育人才引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有志于长期在东阳市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工作服从组织安排和调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其他条件
1.身体健康,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与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
2.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2025届毕业生(须有重点大学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其中国(境)外大学毕业的,毕业高校须为QS排名前100名(学校排名可在公开资料查询);
(2)教育部六所直属师范大学、国家“双一流”高校2025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3)省属重点师范大学2025届师范类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3.年龄要求: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岗位计划(共47人)
三、招聘程序
1.报名:采用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网络报名:报名网址(https://zp.dyedu.net),南京师范大学专场网络报名截止时间为10月17日。
(2)现场报名:校园现场招聘主要在南京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和华中师范大学等高校进行。各场次的招聘计划数详见东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东阳教育微信公众号。每场校园招聘结束后,根据考试结果,对于学校未能完成的招聘计划,安排至其他场次校园招聘会进行招聘。
(3)资格审查
①网络报名成功的考生需前往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地点与现场报名一致;
②资格审查所需提交资料:报名表、身份证、荣誉证书、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相关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一份。
2.考试: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
(1)笔试
资格审查通过后组织笔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若不足规定比例,则按实际人数确定。开考后15分钟未到者取消考试资格。笔试成绩作为入围面试的依据,不计入总成绩。
(2)面试
①以试讲和面谈方式进行;
②面试总分100分,低于70分者,不列入体检、考察。
3.择岗
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岗位的考生,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择具体学校。
4.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成绩,按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以1:1.5入围体检、考察。
(1)体检。体检标准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均不予递补体检。
(2)考察。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考察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考察不合格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或在考察、公示过程中自动放弃的、考察合格公示后自动放弃的,缺额职位不再递补。
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或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录用的依据。
5.签约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给予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于规定时间到市教育局人事科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缺额职位不再递补。
四、其他事项
1.招聘相关信息,请关注东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ongyang.gov.cn/)和东阳教育微信公众号。
2.已经签约的毕业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就业协议无效,取消聘用资格:
(1)在报名、考试、体检或政审等环节被查实有弄虚作假或舞弊行为的;
(2)2025年8月1日前未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3.签约后在试用期一年内未能取得教师资格的延迟转正(计算时间从录用报到之日计算)。
4.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严格掌握条件和操作程序,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监督,做到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严禁徇私舞弊,对违反纪律的人和事按规定严肃处理。监督电话:0579—86688119
5.本公告由东阳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9—86655177
附件:报名表.docx
东阳市教育局
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