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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教育局全面加强中小学法治建设

来源:佳木斯市教育局 日期:2022-09-20 浏览

  佳木斯市教育局将青少年法治教育和教师普法教育工作作为一项培养人的基础工作来抓,进一步突出普法教育在素质教育中的地位和作用。

  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夯实机关干部法治能力。落实普法领导责任。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党组成员、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门负责此项工作的日常事务,明确了责任。建立健全法制宣传会议制度、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会议开展研究学习。开展法治进机关活动。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和教育部门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领导班子集体学习的重要内容,将全面学习教育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党章、准则和条例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全面落实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做到学习计划、学习内容、学习时间、学习人员、学习记录“五落实”,确保有人抓、有人管。开展机关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考评干部的重要内容,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国家工作人员的共同追求和必备素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学习,注重提高自身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开展宣传《行政处罚法》和执法“四张清单”活动,广泛宣传教育法律法规,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立足课堂、创新形式,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落实抓好“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组织27万人参加第六届全国中小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在黑龙江省总决赛中,4人在演讲比赛中获奖,3人在知识竞赛中获奖,4个县区教育局、217所学校获得优秀组织奖。组织15万名学生参加省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小卫士答题活动。举办中小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演讲活动。举办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宪法宣誓、宪法晨读”等系列活动。在学生成人仪式和毕业仪式等活动中设置礼敬宪法环节,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国旗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强化国家认同。扎实推进法治思想进校园、进课堂活动。建设示范性法治教室11个,为30所学校聘请共计74名法制副校长,举办4场法制大讲堂,佳木斯市第一中学等22所学校被评为全省法治示范校,同江市第二小学被评为省级“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富锦市教育局被评为省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单位,富锦市砚山学校、第十小学被评为“全省初中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基地”。充分利用网站、电视台、报刊、“两微一端”等多种渠道,加大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解读力度。通过安全教育课和思想品德课普及学生法律知识,提高学生法治意识。实现法治与德治相结合,课堂教育与课外教育相补充,强化学生法治理念,提高学生法制素养。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的法治宣教作用。各校法制副校长坚持到学校上法制课,宣传法律法规,开展经常性防范校园欺凌、性侵害、校园贷等方面法治教育,深化学校及周边环境依法治理,并结合社会上的违法案例,以案释法对青少年学生进行教育,对个别出现不良行为的学生及时进行辅导帮助。大力开展青少年法治实践教育。整合社会法治教育资源,组织各校学生就近参观人民法院、公安局,探索法治实践教学和案例教学新路径。市教育局和各地各校微信公众号开通法制专栏,进行普法宣讲教育,结合本市文化历史特点和地域传统文化,利用重大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等契机开展特色鲜明的校园法治文化活动。健全学校依法治理制度体系。根据学校章程、校规校纪等,建立健全对学生日常行为的考察评价与奖惩机制,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加强对学生遵纪守法意识和行为的考查。加强学校未成年人保护、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惩戒实施、安全管理、依法治理“校闹”、推进依法治校等相关规章文件的学习宣传,规范和保障学校、教师依法履行职责,更好地维护校园教育教学秩序。

  以人为本、学用结合,提升教职工法治素养。增强领导干部和教职员工的法治意识,以“八五”普法规划为指导,全面推进普法工作,组织教职员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教育法》和《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学习贯彻《中央关于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教育部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若干意见》《中国儿童发展纲要》《青少年法治纲要》,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提高依法治校、依法治教水平,依法维护学校以及教职工、青少年学生的合法权益。大力提升法治课教师专业教学能力,实施“中小学法治教育名师培育工程”,推进教师网络法治教育培训,5年内对所有道德与法治课教师进行一次轮训,每位中小学教师每年接受不少于5课时的法治教育培训。建立健全法治课教学观摩、集体备课等教研机制,打造一批法治在线精品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