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第十七中学(简称“成都十七中”)创办于1941年,是一所文化底蕴深厚、办学特色鲜明、办学效益高质的四川省二级示范性高中,是隶属于锦江区教育系统的一所公办高完中。目前,学校分为牛王庙校址(高中部)和红星路校址(初中部)两个校区,共有45个教学班,在校2100余人。
在八十余年的办学历程中,学校积淀了深厚的文化底蕴,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取得了显著的办学业绩。
学校先后获得成都市校风示范学校、文明单位、德育工作先进单位、实验教学示范学校、艺术教育特色学校、特色高中项目学校、四川省阳光体育示范学校、体育传统项目示范学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教育部语文骨干教师**培训基地学校等多种荣誉称号。近年来,学校办学质量显著提高,社会美誉度显著提升,已跃居成为成都教育的一所快速发展的优质中学,成为老百姓交口称赞的新兴名校。
因学校办学规模逐步扩大,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适应学校高位优质发展的需要,现面向全社会公开选聘师德高尚、学高业精的在职教师或优秀大学毕业生,特此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身心健康,能适应教师工作岗位的需要。
2.师德高尚、专业素养扎实、善于沟通交流,团队意识和协作能力强。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一致;具有报考岗位所在学段需要的教师资格证或更高学段的教师资格证。
4.普通话等级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报考语文学科岗位,普通话等级要求达二级甲等以上。
5.年龄要求原则上在35周岁以下(1989年9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二、优先条件
1.大学应届毕业生获得过院级及以上的荣誉称号或二等以上奖学金,担任学院级以上的学生干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2.国家及省、市、区(县)级名优骨干教师或获得区(县)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表彰者优先。
3.具有较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有高初三教学经历者优先。
4.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优先。
三、考核
1.考核程序:收取并审核应聘资料→专业素养考核→确定拟聘人员→体检及政审→签订聘用合同。
2.考核时间:请电话咨询。
聘用待遇
此次招聘为编制外聘用教师招聘,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后,执行学校统一的聘用教师相关待遇标准,同时享受“五险一金”、健康体检、培训进修、评优选先、职称推评等福利待遇。
其他要求
1.应聘者同招聘单位确定劳动关系前应与其它单位无任何劳动关系,且无任何劳动纠纷。
2.正式聘用人员需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