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海事大学2008年法律硕士(J.M)专业学位研究生
学校简介

大连海事大学(原大连海运学院)是中国著名的高等航海学府,是交通部所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被国际海事组织认定的世界上少数几所“享有国际盛誉”的海事院校之一。

大连海事大学历史悠久,其前身可追溯到1909年晚清邮传部上海高等实业学堂(南洋公学)船政科。解放前,中国高等航海教育历尽艰辛,几度中断。解放以后,高等航海教育得以迅速发展。1953年,由上海航务学院、东北航海学院、福建航海专科学校合并成立大连海运学院,时为我国惟一的高等航海学府。1960年,大连海运学院被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1983年,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和国际海事组织(IMO)在学校设立了亚太地区国际海事培训中心;1985年设立世界海事大学大连分校;1994年,经国家教委批准,学校更名为大连海事大学,江泽民同志亲笔为学校题写了校名;1997年,被国家批准进行“211工程”重点建设;1998年学校的质量管理体系通过国家港务监督局和挪威船级社(DNV)的认证,成为我国第一所获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DNV三个认证规则证书的大学;2004年,学校顺利通过了教育部专家组对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的评估检查,并获得优秀;2006年,交通部、教育部、辽宁省、大连市就支持加快大连海事大学的建设和发展,进一步提升学校的综实力和办学水平,达成了共建协议。通过不断地建设和发展,学校在办学规模、办学层次等方面已居于世界同类院校的前列。大连海事大学所取得的成就以及在国内外所享有的声誉得到了中央领导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1993年8月22日和10月20日,江泽民、温家宝、曾庆红、李岚清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先后视察了大连海事大学。江泽民同志亲笔为学校题词“坚定、严谨、勤奋、开拓,建设世界第一流的高等航海学府!”

大连海事大学位于中国北方海滨名城大连市西南部。学校占地面积113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51.7万平方米。学校拥有设施和功能齐全的航海类专业教学实验楼群、航海训练与研究中心、水上求生训练馆、教学港池、图书馆、游泳馆、天像馆等;拥有航海模拟实验室、轮机模拟实验室等40余个教学科研实验室,拥有2艘万吨级远洋教学实习船。

大连海事大学设有航海学院、轮机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法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自动化与电气工程学院、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交通工程与物流学院、外国语学院、机电与材料工程学院、数学系、物理系、体育工作部、专业学位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教学单位。学校设有44个本科专业,拥有2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2个二级学科博士点、7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和59个二级学科硕士点,拥有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法律硕士(J.M)专业学位授予权及工程硕士、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授予权。交通运输工程一级学科设有博士后流动站。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和轮机工程为国家重点学科。学校同时招收攻读学士、硕士、博士学位的外国留学生。现有在校生20000余人。并校50余年来,学校为国家培养了各类高级专业技术人才近5万名,其中大多数已成为我国航运事业的骨干力量。学校还为30多个国家和地区培养、培训留学生及各类高级专业技术人才4000余名。

大连海事大学拥有一支整体素质好、层次结构较合理、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现有教授222名,博士生导师(含兼职)157名,聘任一级学科带头人5名,二级学科带头人40名,建立学术梯队96个,并涌现了大批优秀中青年教师。在海上交通工程、航海信息工程、船舶智能化、船舶动力系统及节能技术、船机修造工程、通信与信息系统、海洋环境保护、海事法规体系等领域,集中了一批专业理论深厚、科研能力较强的知名专家、教授和学术思想活跃、富有创新精神的青年骨干。学校还聘请共享院士5名、讲座教授41名、客座教授195名,通过聘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来校开展实质性工作与交流,使大连海事大学师生能够近距离接触各学科前沿理论,进一步拓展了视野,活跃了学术气氛。

大连海事大学十分注重对外交往和校际交流。改革开放以来,先后与俄罗斯、美国、日本、英国、韩国、澳大利亚、瑞典、埃及、越南、斯里兰卡等国家的20余所国际著名的航海院校正式建立了校际合作关系,在合作办学、互派访问学者和留学生、合作科研等方面一直保持着实质性联系,合作的领域正在不断拓宽。2005年3月学校与世界海事大学合作举办培养的“海上安全与环境管理硕士班”首次招生,进一步提升了学校国际合作办学层次。2006年学校与斯里兰卡科伦坡国际航海工程学院签署合作办学协议,实现了我国高等航海教育的首次输出。学校还与多个国际组织和机构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其中包括:国际海事组织(IMO)、国际劳工组织(ILO)、国际海事大学联合会(IAMU)、亚太航海院校联合会(AMETIAP)、国际航海教师联合会(IMLA)、亚太经合组织(APEC)、东南亚国家联盟、国际航运协会(ISF)、国际船级社协会(IACS)以及世界著名的航运公司。学校还积极开展教育创新,不断拓宽办学渠道,引进教育资源,1992年成立了由百余家港航企事业单位参加的校企董事会,多年来,对学校的建设和发展给予了积极的支持与帮助。

面对新形势、新机遇、新挑战,大连海事大学将继续坚持科学的发展观,瞄准新目标,发扬“坚定、严谨、勤奋、开拓”的精神,承载使命,抢抓机遇,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把学校建设成世界一流的高等航海学府,并向着具有鲜明航运特色的高水平大学建设目标努力奋斗!

招生简章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国的法治建设、为国家培养更多高层次的复合型、应用型专门人才,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2008年拟面向全国招收100名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招收对象与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往届毕业生(国家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报名时必须已获得毕业证书);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法律硕士生,但只能报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身体健康;
6、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下列13个专业不得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公证、法律事务、行政法、律师、涉外经济与法律、知识产权法、刑事法)。
[报名办法]
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个阶段,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内上网报名,然后到相应的现场报名点进行现场报名,两阶段报名缺一不可。
1、网上报名时间:预计每年10月。
2、考生自行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以及大连海事大学主页/招生信息栏(网址为http://www.dlmu.edu.cn)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3、院系代码为“015”,专业代码为“030180”。
[资格审查]
学校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试]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
2、初试日期:2008年1月下旬,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3、初试考试科目为四门:政治、外国语(英、日、俄)、专业基础课(含刑法和民法)、综合课(含法理、宪法、中国法制史)。其中政治、外语使用全国统考试卷,两门业务课的命题由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具体科目及内容以2008年法律硕士考试大纲规定为准。
4、复试笔试科目:民法、刑法。
学习方式与学制
1、全日制、脱产学习,学制为3年。
2、实行导师制,并聘请国内外法律界的著名专家、学者和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资深管理者担任(J.M)课程的主讲教师和指导教师。
[考核、论文答辩与毕业]
三年学习期满,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修满学分,完成实习任务,并完成硕士学位论文,通过答辩者,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国家承认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学费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3.6万元/人,须入学前一次性交清。
[招生咨询]
大连海事大学专业学位教育学院
联 系 人:吴老师   于老师   刘老师
咨询电话:0411-84724558、84725060、84725272
通信地址:大连海事大学凌海路1号,文科楼306

邮编:116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