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
(1)什么是《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
《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是外国专家在申办职业(Z)签证时应出具的外国专家身份证明文件,表示国家外国专家局或省级外国专家局同意该人以专家身份来华(可携其家属),请我驻外使、领馆按我国有关规定给其办理职业(Z)签证。
(2)怎样办理《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
《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由聘请外国专家的单位网上办理,并向外国专家寄送《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原件。
重庆市受理机构:重庆市外国专家局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牌坊一路1号401147
电话:023-86868504 023-86868510
需注意:
①《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需聘请单位网上申请注册办理。(具体流程请参见重庆市外国专家局《关于网上办理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及外国专家证的通知》)
② 办理《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需以下材料:
A.聘请单位与外国专家签订的工作协议(可用复印件或扫描件);
B.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外国卫生医疗机构或中国政府指定的卫生检疫部门出具的健康证明书;
C.最高学历证书或专业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
(3)怎样使用《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
①《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应与被授权单位的邀请函一起使用,不能代替邀请函;
②《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只提供给被我国政府确认的来华工作的外国专家在申办职业(Z)签证时使用。其他来我国的外国人,应按其他有关部门的规定办理来华手续。其他短期来华的外国专家,如办理F(访问)、L(旅游)签证的,不须提供此件。
二、关于《外国专家证》
(1)什么是《外国专家证》?
《外国专家证》是执工作(Z)或访问(F)、旅游(L)等签证入境后的外国专家在重庆工作期间应申请办理的手续之一,是外国专家身份证件和办理在重庆留居许可的必备证件。
已经取得《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的外国专家,须在入境后十五日内到市外国专家局办理《外国专家证》或委托聘用单位办理。
《外国专家证》分为两类,即文教类和经济技术类。《外国专家证》的一次签发有效年限,一般最长不超过一年。
(2)哪些人可申请办理《外国专家证》?
申请《外国专家证》的外国专家应是遵守中国法律法规,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的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为执行政府间、国际组织间协议、协定和中外经贸合同应聘来华工作的外国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②应聘在我省从事教育、科研、新闻、出版、文化、艺术、卫生、体育等工作的外国籍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
③应聘在我省的外商投资企业中担任副总经理以上职务或享受同等待遇的外国籍高级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
④经国家外国专家局批准的境外专家组织和人才中介机构常驻我省代表机构的外国籍代表;
⑤应聘来中国从事经济、技术、工程、金融、财会、税务、旅游等领域工作,或具有特殊专长、中国紧缺的外国籍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
上述第①②类外国专家应具有大学学士以上学位和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其中语言教师应具有大学学士以上学位和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符合上述第②类或含第③类的语言教师条件者,被称为文教专家,其余的被称为经济技术专家。
《外国专家证》由聘请专家单位代为申请办理。
(3)如何办理《外国专家证》?
①办理流程
《外国专家证》由聘请外国专家的单位网上注册办理,具体流程请参照重庆市外国专家局《关于网上办理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及外国专家证的通知》。
②办理《外国专家证》需提供的材料
A.《外国专家证申请表》(网上填写并打印);
B.交验有效护照原件,提交复印件一份;
C.交验有效签证原件,提交复印件一份;
D.外国专家与聘请单位签订的由国家外国专家局统一印制的标准合同及合同附件(附加合同)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公章(只限聘请外国文教类专家);
E.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出具的境外人员体格检查记录证明书;
F.个人简历(包括学历、工作经历及原雇主证明信);
G.最高学历证书或专业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H.已为外国专家(包括随行家属)购买的医疗/意外保险复印件;
I.提交近期二寸免冠照片1张;
J.如有家属随行,交验家属的有效护照、签证原件,提交复印件一份/人、检验检疫局出具的境外人员体格检查记录证明书、小一寸照片1张/人。
(4)如何办理《外国专家证》延期手续?
《外国专家证》有效期满前应提前15天办理延期手续,否则失效。
①《外国专家证》延期手续办理流程
A.未通过网上办理程序办理的《外国专家证》延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