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建立城区教师到农村支教补贴制 每年将派500名教师下乡支教
在青岛13中执教了6年的李育敏老师心里一直有一个梦,那就是有一天她能够到农村学校支教,贡献自己的光与热。在昨日举行的青岛市城区教师到农村支教启动大会上,她激动地告诉记者,再过两天,她就要离开13中的讲台,到平度一所乡村学校支教。“这是我长久的梦想,能够获得这个机会,我要感谢市教育局及学校领导的信任。”
近日,我市出台《关于建立城区教师到农村支教补贴制度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推进城区教师支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从今年秋季入学起,我市拟每年选派500名城区教师到农村支教,全面推动城乡教育的均衡协调发展。市财政设立城区教师支教的专项补贴,市内四区跨区域支教教师每人每月补贴800元,五市三区区域内支教教师每人每月补贴不低于500元。
农村支教时间至少一年
记者了解到,城区教师支教是指城市学校(含区市政府所在地的城区)的教师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顶岗教学至少一年以上。原则上每年暑假组织,下一年暑假要对上学年支教工作进行总结,对新学年支教工作进行部署。主要形式和途径有区域内城区教师支教,跨区域城市教师支教,校对校协作支教三种。据悉,选派支教的新聘教师落实就业单位并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为两年以上。参加支教的教师,只转临时组织关系,在原单位的工作岗位不变,工资、津贴等福利待遇不变,由派出单位支付。工龄、教龄和教师职务任职年限连续计算。
支教最高每月补贴800元
为进一步鼓励城区教师下乡支教,保障支教老师的生活等,市财政设立了城区教师支教的专项补贴。据悉,市内四区跨区域支教教师每人每月补贴800元;五市三区区域内支教教师每人每月补贴不低于500元,其中市财政补贴300元。支教教师年度考核,其中,区域内支教的,区市教体局将支教教师学年度考核单列,优秀比例可适当提高,派入学校负责确定考核等次;跨区域支教的,派出学校根据派入学校对支教教师的考核鉴定情况确定考核等次。据悉,对支教人员在支教期间的工作实绩作为教师评先选优、晋升教师职务的重要参考。完成支教任务并考核合格的教师晋升职称、评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支教教师实行双重管理
据了解,支教教师支教期间实行派入学校和派出学校双重管理,以派入学校管理为主。派入学校负责支教教师的思想工作、党(团)组织活动、教育教学质量等日常考核和学年度考核鉴定,妥善安排好支教教师的工作和生活。派出学校须指定一名校级干部专门负责支教工作,定期走访调研,与支教教师所在地区教育部门、学校一起做好支教教师的管理工作。同时,要对支教的新聘教师进行岗前的通识培训;必须实行导师制,指定一名学科骨干教师,负责对支教新教师进行一对一业务指导工作。
“推进城区教师支教,将推进支教与对口联谊、教师交流与结对帮扶、调整充实与培训提高、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结合起来,促进教师队伍由城区向农村、由超编学校向缺编学校、由优质学校向薄弱学校合理流动,建立起有序交流、合理配置、相互促进、共同提高的中小学教师流动机制,不断优化农村中小学教师。”市教育局局长徐剑波在会上表示,城区老师支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将激活全市的教育资源,推动教育资源的均衡、优化、协调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