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新一轮农村支教拉开帷幕
支教重点是义务教育阶段 以县域内支教为主
近日,我市下发城镇学校和教师支援农村教育的实施方案,计划2008年至2010年期间,各县(市、区)城区中小学校要对符合支教条件教师,每年累计分别按50%、80%、100%的比例安排到农村服务。
校与校相对固定对口支援
据了解,此次城镇学校和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的重点是义务教育阶段,以县域内支教为主。支教工作由县(市、区)统筹规划,通过城镇学校帮扶农村学校,选派城镇学校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到农村学校支教,建立校与校之间长期和相对固定的对口支援关系。通过专兼结合、长短结合、点面结合、集体与个人结合等多种形式,支持和帮助受援学校改善办学条件、提升管理水平、加强师资建设、提高学生素质。
优秀教师支教不得少于一年
支教实施方案要求,城区中小学校至少要与1所至2所农村薄弱学校对口支援,省重点中学、省重点建设中学至少要帮扶3所农村学校(对口支援3年为一周期);参加市级以上评先评优(含优秀教师、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等)、校级后备干部及拟重点培养的学科骨干、青年教师和申报晋升或聘任高一级职称又尚未在农村学校工作一年及以上的教师,在农村中小学校全职支教服务时间累计不少于1年。省特级教师和县级以上教坛新秀、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等教学骨干可实行定点间断式支教等形式,每人每年支教服务时间累计不少于30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