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科教发展局,石油普教移交中心:
现将《陕西省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项目试点工作培训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联 系 人:唐 澍(省教育厅师资师范处)
马 骐(省电化教育馆)
联系电话:029—87338624 87333846
陕西省教育厅
二○○八年三月十日
陕西省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试点工作培训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1.以教育部《关于启动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的通知》(教师司〔2005〕5号)为指导精神,培训总体规划按照“完成项目培训目标、严格按国家教育技术能力标准的要求、兼顾教师实际需求”的原则来制定。
2.以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学人员(初级)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大纲>的通知》(教师司〔2005〕25号)为依据,结合中小学教师专业化发展的特点,设计培训目标和课程模块,体现“强化基本技能、提升教学应用能力、提高课程教学水平”的培训特点。
3.培训教学活动的设计要通过师生互动、头脑风暴、小组活动、自主活动、自我评价、课外延伸等方式,采用“任务驱动、强调活动、强调参与”的教学模式;同时,运用网络培训平台支持培训期间的教与学和教师培训后的继续学习。
4.培训的学习评价以形成性评价为重点,强调提交课程作品,做到目标明确,任务适当。
二、目标和任务
以建设信息化社会所需要的专业化教师队伍为出发点,以全面提高中小学教师运用教育技术优化教育教学过程的能力为目标,以提升教师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的整合能力和水平为落脚点,按照“培训、考试、认证”一体化的能力建设要求,努力造就一支教育技术能力强的新型教师队伍,不断深化素质教育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有效促进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
三、组织形式:
各试点地区项目培训工作在“陕西省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以下简称“计划”)项目领导小组和项目办公室的指导下统一实施。“计划”试点项目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实施过程中的组织与协调、沟通与交流。“计划”项目办公室负责教师培训的组织管理、提供培训教材,制定项目培训计划和培训纲要,省级骨干教师培训的组织与考核,指导市、县两级培训等日常工作。省级骨干教师为承担市、县级培训的主讲教师。
各有关市、县(区)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试点地区培训的组织实施和协调管理。
四、培训内容和形式
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标准(试行)》、《中小学教学人员(初级)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大纲》是规定教师培训内容的基本依据。依据这两个文件,结合我省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的特点,省教育厅决定统一选定国家审定通过的《教育技术培训教程(教学人员•初级)》(高教版)培训教材,累计完成不少于50学时的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培训可采用远程、集中等灵活多样的方式,主要强调培训过程中教师的体验。
五、培训基地建设和培训考核要求
1.培训基地建设
各级项目办要加强对培训基地的建设和管理,严格按照省项目领导小组制定的“陕西省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培训基地建设标准”进行筛选和补建工作。各级培训基地在设施、设备、资源、师资、管理等方面都应达到相关培训基地建设标准。充分利用教师进修学校、远程教育工程已建设的教师培训基地,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各培训基地需经过上一级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项目办公室的评估和省项目办的批准后,方可承担教学任务。
各级培训基地除符合培训基地教学条件基本要求外,还应具备良好的教学、学员实习及生活环境。要特别重视组织高水平的、具有丰富相关学科教学经验的教师进行教学。教学主要在计算机多媒体教室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