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有关高校: 根据《关于举办广东省第二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粤教体[2007]92号)有关部署,我省第二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已进入第二阶段――现场展演(决赛)。在各校推荐报送的基础上,组委会经组织专家评选,已确定入围现场展演的节目。现将入围参加现场展演(决赛)的高校及节目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1),并就参加现场展演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高校认真做好参赛的各项工作。 一、比赛时间:2008年10月23日-26日(详见附件2)。 二、比赛地点:广州大学城。 三、有关要求: 1、请各参赛单位认真按照本届艺展活动的有关要求,严格控制参赛节目的人数和时间,严格执行乙组学生不得参加甲组比赛的规定,凡违反有关规定者将被扣减或取消比赛成绩。 2、合理安排和调整好参赛学生的学习时间,尽量减少对学业的影响。 3、认真做好参赛师生的各项安全保障工作,确保安全第一。 4、落实参赛经费,做好后勤保障。参赛期间的经费、交通、餐饮及外市单位需住宿等后勤工作,请各校自行联系解决。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省教育厅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 杨健,联系电话:020-37628026,13602852125。 附件1:广东省第二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艺术表演类各项目进入现场展演(决赛)名单 附件2:广东省第二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艺术表演类第二阶段现场展演(决赛)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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