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4日,广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座谈会在肇庆召开,“三支一扶”服务地的地级以上市人事局分管局领导和相关处(科)室负责人、其他市人事局分管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局领导及肇庆市“三支一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共70人参加了座谈会。肇庆市副市长李天同志代表肇庆市委、市政府作了热情洋溢的致辞,省人事厅副巡视员田京生同志代表省人事厅副厅长、省“三支一扶”领导小组副组长赵伟光同志作了重要讲话。各地级以上市人事局在座谈会上作了交流发言。
省人事厅副巡视员田京生同志在讲话中对广东省“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情况进行了总结回顾,传达了2008年全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会议的主要精神,重点对2008年“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及2006年“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的考核及就业服务工作进行了部署。他强调,2008年“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要严格按省“三支一扶”办下达的派遣计划,在规定时间内把学生派遣到服务岗位并做好岗前培训工作;大学生到岗之后,各地要严格按照《广东省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高校毕业生管理暂行办法》(粤人发〔2007〕259,以下简称259号文)进行管理。2006年“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考核工作要严格按照259号文的要求进行,并填写《广东省“三支一扶”服务考核鉴定表》。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自愿留在原服务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且原服务单位愿意接收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有关县(市、区)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要统一办理聘用手续;对未在原服务单位就业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各有关市、县人事局(含生源地市、县人事局)要及时向其通报本行政区域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信息,并根据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的需求情况,拿出一定名额,采取有效措施,重点推荐“三支一扶”大学生报名应聘;人数相对集中的生源地人事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集中推荐就业,有计划、有重点地联系用人单位和学生举行见面推荐会,通过优先安排供需见面、免费参加专场招聘会等方式重点推荐服务期满后尚未就业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实现就业。
各地级以上市人事局针对2008年“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及2006年“三支一扶”大学生期满的考核及就业服务工作踊跃发言,积极献计献策,纷纷表示将抓紧研究制定本地区实施2008年“三支一扶”计划的具体方案,对实施工作中的上岗培训、日常管理等环节作出细致安排,将重点做好2006年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的考核和就业服务工作,推进“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顺利完成。






